照顧管理與政策鼓勵・官方照顧組合表
AA12 開立醫師意見書
這一頁整理附表四中 AA12 的內容與說明。先核對服務內容、給付單位及限制,再透過相關公文查看補充說明。
碼別資料
- 服務碼與名稱
- AA12 開立醫師意見書
- 表列給(支)付價格
- 新臺幣 1,500 元
- 原民區或離島價格
- 新臺幣 1,800 元
- 官方原文頁碼
- PDF 第 6、7 頁
- 來源版本
- 114年6月19日修正之附表四
- 本站核對日期
- 2026-10-29
以上為附表所列給(支)付價格,並非照服員時薪或個案一律自付金額。給付單位、加計條件及使用次數請併讀下方官方內容;部分負擔依官方辦法及核定結果確認。
官方組合內容及說明
依官方表格此碼欄位整理段落與斷行;包含跨頁續文。原表版面與其他附表請以連結的官方 PDF 核對。
一、內容:
1. 承接照管中心轉介之長照給付對象,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醫師意見書,於規定期限內以家訪方式評估個案狀況及長照醫事照護需求,提出長照醫事照護意見,並上傳資訊系統。
2. 針對已收案之長照給付對象,每六個月開立醫師意見書。
3. 本項組合每年上限為二次。
二、本組合不扣長照服務給付額度且免部分負擔。
查找補充說明與不同版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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