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顧管理與政策鼓勵・官方照顧組合表
AA05 照顧困難之服務加計
這一頁整理附表四中 AA05 的內容與說明。先核對服務內容、給付單位及限制,再透過相關公文查看補充說明。
碼別資料
- 服務碼與名稱
- AA05 照顧困難之服務加計
- 表列給(支)付價格
- 新臺幣 200 元
- 原民區或離島價格
- 新臺幣 240 元
- 官方原文頁碼
- PDF 第 3、4 頁
- 來源版本
- 114年6月19日修正之附表四
- 本站核對日期
- 2026-10-29
以上為附表所列給(支)付價格,並非照服員時薪或個案一律自付金額。給付單位、加計條件及使用次數請併讀下方官方內容;部分負擔依官方辦法及核定結果確認。
官方組合內容及說明
依官方表格此碼欄位整理段落與斷行;包含跨頁續文。原表版面與其他附表請以連結的官方 PDF 核對。
一、內容: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,得於提供服務時加計費用,同服務單位提供同個案服務,一日限加計一次:
1. 長照給付對象曾有抗拒照顧或有攻擊行為。
2. 長照給付對象罹患之疾病具有傳染性(疥瘡、肺結核、梅毒),增加照顧困難度。
3. 長照給付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慢性精神病患者、自閉症者、智能障礙者及失智症者,增加照顧困難度。
4. 經確診之失智症者。
5. 經長照需要等級評定為第五級以上,且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頑性(難治型)癲癇症者、植物人及罕見疾病患者,增加照顧困難度。
6. 長照給付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且證明中 ICD 診斷碼註記(腦性麻痺患者:G80;脊髓損傷者:S14、S24、S34)、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、或經醫療機構開立診斷證明書之腦性麻痺患者及脊髓損傷者,增加照顧困難度。
二、本組合以日為加計單位。
三、本組合限提供照顧服務(BA16 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除外)及專業服務、喘息服務加計。
四、本組合不扣長照服務給付額度且免部分負擔。
此碼內容提及的其他碼別
查找補充說明與不同版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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